日子不好不坏的长到了16岁,就和向老头结婚了,两人之间也没什么可歌可泣的爱情,就单纯是互相扶持过日子。
结婚没摆几桌酒,随便挑了个丰收后的日子吃了桌好的,就成了向家媳妇。
对向春花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,反正结婚前就在家里洗洗涮涮收拾,结婚后也是这种日子。
向老头在田地里忙活口粮,她在家安分生儿育女。
一连生了四个儿子,向春花在婆婆面前腰杆直直的,第五胎得了个向小妹,她却没什么欣喜。
对于地里刨食的庄稼户来说,男儿才是顶梁柱,女儿没什么大作用。
所以在一次饥荒时,向春花随手把女儿给卖了换粮食。
在吃不饱的生命威胁下,有些人家里连男孩子都卖,向春花优先选择把女儿卖掉给全家糊口。
她想,要是老了有这个女儿在身边贴心服侍,总比这个恶毒大儿媳妇好吧?
向春花感觉到一丝后悔,她忍不住又想起了四十九天就夭折的那个小孙子向立民,那个可怜的小娃儿。
当时怎么就鬼迷了心窍,非要把这孩子送走呢?
明明老二是最孝顺她的,哪怕张及第年轻时有不少小心思,照样要在她面前伏低做小,不敢忤逆婆婆。
多美好的日子,向春花想着念着,嘴角露出了幸福的微笑。
甚至在分家后还能拿到20块的赡养费,一年就是将近300呀,全村人都羡慕她有这么个好儿子!
儿媳妇也是犟,跟那个道士拉扯什么呢?
哦豁,直接摔地上一条人命啊!
要是老二家的识趣点不争不抢,今儿还是阖家欢的局面,这个家依旧是她做主,大权在握,也不会闹成现在的样子。
说来说去,都怪那个儿媳妇不长眼!
本来还有个向铁柱住在附近,陈大丫不敢这么猖狂。